项目名称: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项目
委托单位: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
调查单位:江苏国鼎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
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浩盛路 1-999 号,地块占地面积约 6782 m2(约 10.173 亩)。该地块北至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成品辅料仓库和成品车间;东至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和水处理车间;南至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成品仓库和粉末车间;西至荒地。
根据《海门区正余镇省道 335 以南、正余大道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,共布设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(对照点1个),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土壤样品(其3个现场平行样);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(含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),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(含1个现场平行样)。
根据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土壤样品检出数据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、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》计算出的第二类用地非致癌风险管控值、河北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 13/T 5216-2020)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、深圳市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67-2020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。地下水样品相关检出因子浓度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、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》计算出的第二类用地非致癌风险管控值标准以及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(沪环土〔2020〕62 号文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。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