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文件的规定,现对“东台市弶港风维船舶有限公司渔船修造、拆解整合提升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(1)项目名称:东台市弶港风维船舶有限公司渔船修造、拆解整合提升项目;
(2)建设单位:东台市弶港风维船舶有限公司;
(3)建设地点:东台市新东河桥东北侧(原方塘河闸船舶修造厂);
(4)投资总额:1200万元;
(5)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利用原有用地约30亩,新建约4000平方米砼场地,1250平方米厂房,新购空压机、数控剪板机、数控拆扳机和电脑剪板机各1台,预计项目建成后,年修150条渔船、制造10条新渔船、拆解各类船舶80条。项目为东台市船舶修造行业整合提升项目,不新增船舶产能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东台市弶港风维船舶有限公司;
联 系 人:张总;
电 话:13770262269。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江苏国鼎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;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幸福路688号;
联 系 人:范工;
电 话:18939209900;
电子邮件:276756932@qq.com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公众意见表在本网站页面下载,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。有关信息在整个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
东台市弶港风维船舶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