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2025-12-05

项目名称: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项目

委托单位: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

调查单位:江苏国鼎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

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七组,地块占地面积约6228m2(约9.9435亩)。该地块东至小路和水塘,南至农田和小路,西至水塘和农田,北至水塘、农田和民宅。

根据《关于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规划用途说明》,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(080701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。
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,共布设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(对照点1个),共采集土壤样品37个土壤样品(含6个密码平行样和3个现场平行样);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(含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),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地下水样品(含1个密码平行样和1个现场平行样)。

根据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土壤样品检出数据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、《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32/T 4712-2024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-2024-12-13》第一类用地计算值。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浓度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以及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-2024-12-13》第一类用地计算值标准。

综上所述,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7组、兴才路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地块满足规划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
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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